1、施工准备
1.1材料要求:
1.1.1使用的管材、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1.1.2管材及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钢质线管、分线盒、直管接头、爪型螺纹管接头、直角弯管、金属线管管卡、开关盒、插座盒等的规格应与面板、盖板相配套。
1.1.3所需材料:电线钢管、弯管、可挠金属管、灯头盒、插座盒、直管接头、爪型螺纹管接头、管卡、吊杆、螺母、自攻螺钉、铁钉、水泥、砂子、铅丝、地线卡子等。
1.2机具:
1.2.1扣压器、手扳弯管器、液压开孔器、砂轮锯、无齿锯、台钻、手电钻、电锤、电焊机等。
1.2.2专用搬子、钢锯、切割刀、铣子、扁锉、半圆锉、圆锉、平锉、手锤、錾子、钻头、管钳子等。
1.2.3水平尺、卷尺、红铅笔、线坠、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1.3作业条件:
1.3.1各层水平线,墙厚度线和设备基础线弹好。
1.3.2单独支撑、吊挂的管路,在吊顶龙骨安装进行施工;敷设在吊顶主龙骨上的管路,配合龙骨安装进行施工。
1.3.3装修施工时,配合木工班组做好吊顶灯位及电气器具位置样图,并在顶板或地面弹出实际位置。
2、操作工艺
2.1工艺流程:
2.1.1暗管敷设工艺流程:弯管、盒预制→测位→剔槽孔→爪型螺纹管接头与盒紧固→盒定向稳装→管路敷设→管路固定。
2.2弯管、盒、支架预制:
2.2.1根据施工图加工好各种弯管、盒、支架。电线弯管可采用冷煨法及定型弯管。一般管径25mm及以下时,可使用手扳煨管器,即将管子插入煨管器,逐步煨出所需弯度。
2.3暗管敷设:
2.3.1盒测位:根据施工图纸确定盒轴线位置,以装修弹出的水平线为基准,挂线拉平,线坠找正,标出盒实际位置。成排、成列的盒位置,应挂通线或十字线。
2.3.2暗配的电线管路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墙体或混凝土内的导管,与墙体或混凝土表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5mm。
2.3.3剔槽孔:砌体墙剔槽时,应在槽两边弹线,用快錾子剔。槽宽及槽深均以比管外径大5mm为宜。
2.3.4管子切断:常用钢锯、无齿锯、砂轮锯进行切管,将需要切断的管子长度量准确,放在钳品内卡牢固,断口处平齐不歪斜,管口刮铣光滑、无毛刺,管内铁屑除净。
2.3.5稳注盒:根据施工管路的要求,加工盒时注意引出管的定向。砌体墙的盒应用强度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稳住,灰浆应饱满、平整、牢固、坐标正确。
2.3.6进入配电箱的电线管路,排列应整齐。
2.3.7管路连接:采用直管接头连接,其长度应为管外径的2.0~3.0倍,管的接口应在直管接头内中心即1/2处。根据配管线路的要求采用90°直角弯管接头时,管的接口应插入直角弯管的承插口处,并应到位,再使用压接器压接,其扣压点应不少于两点。压接后,在联接口处涂抹沿油,使其整个线路形成完整的统一接地体。
2.3.8管路两个接线点之间的距离在下列长度范围内,应加装接线盒。接线盒的位置应便于穿线和检修:
2.3.8.1管路无弯时,不超过30m;
2.3.8.2管路有一个转弯时,不超过20m;
2.3.8.3管路有两个转弯时,不超过15m;
2.3.8.4管路有三个转弯时,不超过8m;
2.3.9管入盒应采用爪型螺纹管接头。使用专用搬子锁紧,爪型根母护口要良好,使金属盒达到导电接地的要求。盒开孔应整齐,应与管径相吻合,要求一管一孔,不得开长孔。铁制盒严禁用电气焊开孔。两根以上管入盒,要长短一致,间距均匀,排列整齐。
2.4吊顶内管路敷设,其操作工艺及要求:
2.4.1会审图纸要注意结合土建结构图、建筑图与通风、暖卫、消防综合布线图及各专业配合协调,特别是在各专业管道施工交汇处,如卫生间、通道等关键部位,应及时绘制翻样图。经审核无误后,在顶板或地面进行弹线定位。如吊顶是有方格块线条的灯位,必须按格块分均。
2.4.2灯位测位后,用不少于2个螺丝把灯盒固定牢。如有防火要求,可用防火布或其他防火措施处理。灯头盒无用的敲落孔,不应敲掉;已脱落的要补好。
2.4.3管路应敷设在主龙骨的上边,管入盒必须煨灯叉弯,并以爪型螺纹管接头,用专用搬子锁好,再用扣压器在连接处扣压不少于2点,以达到电气接地良好可靠。
2.4.4管路敷设应牢固通顺,禁止用拦腰管或拦脚管。管路固定点的间距不得大于mm。受力灯头盒应用吊杆固定,在管入盒处及弯曲部位两端~mm处加固定卡子固定。
2.4.5吊顶内灯头盒至灯位可采用金属可挠导管过度,长度不宜超过mm。金属可挠导管应使用专用接头。吊顶各种盒的安装,盒口的方向应朝向检查口。
3、质量标准
3.1基本规定
3.1.1一般规定
3.1.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的3.0.1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1.1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
3.1.1.1.2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
3.1.1.2除设计要求外,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采用熔焊连接固定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且严禁热加工开孔。
3.1.2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
3.1.2.1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3.1.2.2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3.1.2.3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3.1.2.4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3.1.2.5经批准的免检产品或认定的名牌产品,当进场验收时,宜不做抽样检测。
3.1.2.6导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1.2.6.1按批查验合格证:
1外观检查:钢导管无压扁、内壁光滑。非镀锌钢导管无严重锈蚀,按制造标准油漆出厂的油漆完整;镀锌钢导管镀层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绝缘导管及配件不碎裂、表面有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2按制造标准现场抽样检测导管的管径、壁厚及均匀度。对绝缘导管及配件的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3.2主控项目
3.2.1金属的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符合下列规定:
3.2.1.1镀锌的钢导管、可挠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线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
3.2.1.3金属线槽不作设备的接地导体,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连接;
3.2.2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3.3一般项目
3.3.1线槽应安装牢固,无扭曲变形,紧固件的螺母应在线槽外侧。
3.3.2防爆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3.2.1导管间及与灯具、开关、线盒等的螺纹连接处紧密牢固,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连接处不跨接接地线,在螺纹上涂以电力复合酯或导电性防锈酯;
3.3.2.2安装牢固顺直,镀锌层锈蚀或剥落处做防腐处理。
3.3.3绝缘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3.3.1管口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采用插入法连接时,连接处结合面涂专用胶合剂,接口牢固密封:
4、成品保护
4.1剔槽不得过大、过深和过宽。砖墙不宜横槽。预制梁、柱和预应力楼板不得随意剔槽打洞。混凝土楼板、墙等均不得私自断筋。
4.2吊顶内稳盒配管时,不要破坏龙骨。
4.3其它专业在施工中,注意不得碰坏电气配管,严禁私自改动电线管及电气设备。
5、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5.1煨弯处出现凹扁过大或弯曲半径不够倍数的现象。其原因及解决办法有:使用手扳煨弯器时,移动要适度,用力不要过猛。
5.2预埋盒、支架、吊杆歪斜,或者箱、盒里进外出严重,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复。
5.3剔注盒出现空、收口不好,应在稳注盒时将其周围灌满灰浆,盒口应及时收好后再穿线、上器具。
5.4吊顶内配管、固定点不牢,螺丝松动铁卡子、固定点间距过大或不均匀。应采用配套管卡,固定牢靠,档距应找均匀。
5.5暗配管路堵塞,配管后应及时扫管,发现堵管及时修复。配管后应及时加管堵把管口堵严实。
5.6管口不齐有毛刺,断管后不及时铣口,应用锉把管口锉平齐,去掉毛刺再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