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爆炸性环境静电危害指南玻璃系统

7.11玻璃系统

7.11.1概述

玻璃系统中的引燃放电主要是由低电导率液体或粉尘/空气混合物起电引起的。玻璃表面上有低电导率塑料涂层会大幅度增加电荷积聚。

导电部件上(金属法兰、配件、阀门)会产火花放电。正常环境条件下,在朔料涂覆的玻璃上会产生刷形放电。

未涂覆的玻璃表面仅在相对湿度较低的条件下产生刷形放电,例如,表面温度远大于环境温度时。

7.11.2低电导率液体采取的预防措施

采取7.2建议的预防措施可降低低电导率液体产生的危险。对于主要采用未涂覆玻璃的系统。还需要考虑下列接地要求。

在含有ⅡC类气体或蒸气的0区场所(参见附录D),所有导电部件,例如,金属法兰、配件、阀门或测量设备,宜接地,接地电阻宜小于1MΩ。对于所有金属系统,电阻宜小于10Ω。如果发现电阻显著增高,宜进一步检查可能出现的问题,例如,腐蚀或连接松脱。

对于ⅡA和ⅡB类气体或蒸气环境,仅需对安装电容大于3pF的导体部件接地。因此,小螺栓或螺钉(电容不大于于3pF)不需要接地。对于包含未接地导电部分的配件、阀门或密封件,如果电容大于3pF,并且不能接地(例如,由于有绝缘涂覆),则不适合用于玻璃系统中。

如果使用大量产生电荷的元件,例如,微型过滤器,则在玻璃与导电表面之间会产生刷形放电。对于这种情况,法兰宜由绝缘材料制成。

在包含ⅡB和ⅡC类气体或蒸气的1区场所,电容大于3pF的接地导体部件的要求适用。对于存在ⅡA类气体的1区场所,电容不宜超过6pF。

在2区如果管道直径不大于50mm仅将靠近如泵、微型过滤器、喷嘴等强烈起电元件附近的导电法兰接地即可满足要求。

对于直径50mm及以上的管道,所有法兰和类似尺寸的金属部件都宜接地。

在塑料涂覆的玻璃(玻璃外部有塑料涂层)系统中处理低电导率液体时,限制条件与在绝缘系统中处理相同的液体类似,见7.3.4.6。处理导电性或耗散性物质,例如,水、酸、碱或醇类,预防措施与未涂覆玻璃相同。

玻璃中的导电性液体和玻璃金属内衬系统宜接地,例如.通过导电性人口或出口管道,或者系统底部接地金属连接片接地(见7.3.4.2)。

当在玻璃系统中处理溶剂湿粉时,建议寻求专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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