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整体吊顶:
①选用合格龙骨,施工时应认真操作,检查各吊点的紧挂程度,并拉通线检查标高与平整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的规定。
②面板不能有裂纹破损。
③自攻螺栓钉距为~㎜,螺钉头必须沉入板面内2~3㎜,螺钉采用防锈处理。
④板接缝处,要用到刀切成V字形,便于腻子嵌入和增加接触面积,保证接缝处严密,石膏板补缝腻子要用专用腻子。
(2)块材吊顶:
①板面起拱度准确;表面平整;接缝、接口严密;条形板接口位置排列错开有序,板缝顺直,无错台错位,宽窄一致;阴阳角收边方正;装饰线肩角、割向正确,拼缝严密异形板排放位置合理、美观。
②表面整洁,无翘曲、碰伤,镀膜完好无划痕,颜色协调一致、美观。
③所有品种规格、颜色、质量及其骨架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④吊顶龙骨及罩面板,安装必须牢固、外形整齐、美观、不变形、不脱色、不残缺、不折裂。
⑤轻钢架不得弯曲变形,纸面板不得受潮,翘曲变形,缺棱掉角,无脱层,干燥,厚薄一致。
⑥吊顶安装完毕不允许外来物体撞击,污染。
⑦已带图案、花饰的罩面板,在施工后应保证其图案、花饰统一端正,接缝处花纹图案吻合,压条保持平直。
(3)格栅吊顶:
①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符合设计要求。
②格栅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符合设计要求。
③格栅安装必须牢固,吊杆、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符合设计要求。
④格栅表面洁净、色泽一致、没有翘曲、裂缝和缺损。压条平直、宽窄一致。⑤格栅上的末端位置合理美观,与边线位置交接吻合、接缝严密。
(4)作业条件
1)首先应熟识图纸、所用材料、施工工具、工程量、劳动力情况、工期等。
2)该建筑物原始资料应齐全。
3)所有现场配制的粘结剂,其配合比应先由有关部门进行试配,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4)吊顶施工前,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后进行。
5)对原有孔洞应填补完整,无裂漏现象。
6)对原有的(埋)吊杆(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7)对上工序安装的管线应进行工艺质量验收:所预留出口、风口高度应符合吊顶设计标高。
二、标准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
1、施工规范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8.1一般规定
8.1.1本章适用于明龙骨和暗龙骨吊顶工程的施工。
8.1.2吊杆、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处理。木吊杆、木龙骨、造型木板和木饰面板应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8.1.3吊顶材料在运输、搬运、安装、存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及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
8.1.4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8.1.5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8.1.6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蓖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
8.1.7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8.1.8搁置式轻质饰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8.1.9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饰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
8.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8.2.1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金属龙骨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木吊杆、木龙骨的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8.2.2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颜色应一致。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板、木质纤维板、大芯板不应脱胶、变色。
8.2.3防火涂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8.3施工要点
8.3.1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②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1.2m,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l%~3%起拱。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标高。
③吊杆应通直,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mm。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
④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固定板材的次龙骨间距不得大于mm,在潮湿地区和场所,间距宜为~mm。用沉头自攻钉安装饰面板时,接缝处次龙骨宽度不得小于40mm。
⑤暗龙骨系列横撑龙骨应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龙骨搭接处的间隙不得大于1mm。
⑥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
⑦全面校正主、次龙的位置及平整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
8.3.2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和验收。
8.3.3饰面板安装前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8.3.4暗龙骨饰面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纤维水泥加压板、胶合板、金属方块板、金属条形板、塑料条形板、石膏板、钙塑板、矿棉板和格栅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沉头自攻钉固定。
②以木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木螺钉固定,胶合板可用铁钉固定。
③金属饰面板采用吊挂连接件、插接件固定时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放置。
④采用复合粘贴法安装时,胶粘剂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有强烈振动。
8.3.5纸面石膏板和纤维水泥加压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安装,固定时应从板的中间向板的四周固定。
②纸面石膏板螺钉与板边距离:纸包边宜为10~15mm,切割边宜为15~20mm;水泥加压板螺钉与板边距离宜为8~15mm。
③板周边钉距宜为~mm,板中钉距不得大于mm。
④安装双层石膏板时,上下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⑤螺钉头宜略埋人板面,并不得使纸面破损。钉眼应做防锈处理并用腻子抹平。
⑥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8.3.6石膏板、钙塑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采用钉固法安装时,螺钉与板边距离不得小于15mm,螺钉问距宜为~mm,均匀布置,并应与板面垂直,钉帽应进行防锈处理,并应用与板面颜色相同涂料涂饰或用石膏腻子抹平。
②当采用粘接法安装时,胶粘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
8.3.7矿棉装饰吸声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房间内湿度过大时不宜安装。
②安装前应预先排板,保证花样、图案的整体性。
③安装时,吸声板上不得放置其他材料,防止板材受压变形。
8.3.8明龙骨饰面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饰面板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图案花纹的吻合。
②饰面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紧或脱挂。
③采用搁置法安装时应留有板材安装缝,每边缝隙不宜大于1mm。
④玻璃吊顶龙骨上留置的玻璃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采用软连接。
⑤装饰吸声板的安装如采用搁置法安装,应有定位措施。
2、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6.1.12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6.2.2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6.2.3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6.2.4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6.2.5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6.2.6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三、精品做法实例
吊顶样板
具体做法:吊顶施工前需进行整体策划,电脑排版,末端设备成排成线,并施工样板,样板验收合格后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再进行大面积施工。
深化设计
由于消防、空调与通风工程的施工图与装饰图分开,创精品工程必须对吊顶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吊顶中各类终端设备口排列应大到整体规划,居中对称,间距均匀,成行成线的观感效果,并且罩面板应交接严密。不吊顶顶棚在主体施工阶段就要做到预埋线盒成行成线的。
当吊顶采用块材材料时,施工时应做到墙、地、顶面对缝。走道吊顶应奇数排版,确保喷淋头、灯具、烟感、风口居中成线排列;当材料规格限制不能做到奇数整块排版时,可采用吊顶两侧加条板处理,避免整版切割。
走廊吊顶
实体要求:走廊吊顶加条板,避免方板切割(禁止出现1/3方板),吊顶做到奇数排版;确保喷淋、灯具、烟感、风口居中成线排列。
走廊吊顶
实体要求:走廊吊顶两侧加条板,避免方板切割,吊顶做到奇数排版;确保喷淋、灯具、烟感、风口居中成线排列。
金属壁板吊顶与墙面对缝安装
实体要求:对墙面和吊顶进行整体策划,调整各板材的模数,吊顶与墙面宜对缝安装。
金属壁板吊顶与玻璃隔断对缝安装
1、具体做法:对墙面和吊顶进行整体深化设计,电脑排版,美观大方。
2、实体要求:金属壁板吊顶安装牢固,吊顶与隔断对缝。
石膏板吊顶
具体做法:采用石膏板吊顶,吊顶与墙面接缝部位设凹槽连接,可有效解决接缝处裂缝现象。根部处理可加不锈钢条、PVC或者其他材料。
装饰阳角
实体要求:阳角部位加铝线条或塑料线条。装饰阳角应大角方正,线条顺直,三线交于一点。
不同材质接缝处细部处理
实体要求:不同材质接缝处细部进行打胶处理胶处理。胶缝均匀顺直、宽厚一致,表面平整、光滑,接头或拐角处平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