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爆炸性环境液浸型开关装置和充装

4.3开关装置  

只有开关工作电压不超过表1规定的交流电压,才允许使用开关装置。直流电压不允许使用开关装置。

表1工作电压

4.4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用于浸人到保护液体中的电路和元件,应满足相关工业标准对浸人保护液体前,在空气中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要求。如果相关工业标准给出了不同的污染等级,应认为是2级污染等级。

4.5充装液体的外壳

4.5.1概述

制造商应制定文件,规定外壳针对于保护液体的耐化学性。

注:本部分不要求验证外壳对保护液体的耐化学性。

对于密封外壳和非密封外壳,应分别进行第6章规定的型式试验。

用于导线端子连接的绝缘套管应视为外壳的一部分,应符合本章的要求。

4.5.2密封外壳

密封外壳的盖与外壳可以连续焊接为一体,也可以采用衬垫密封。如果使用衬垫密封盖应采用符合GB.1规定的特殊紧固件紧固。

采用密封外壳的设备应配置泄压装置。泄压装置应由液浸型设备制造商永久固定,并安装在液浸型设备内,动作压力至少应为10kPa。制造时永久密封的外壳,如果在打开后不能留下可见痕迹(证据),则外壳应不能打开。此类型外壳应按照第7章c)标识。

注:打开外壳时能够留下可见证据的适宜技术:如焊接、钎焊、粘结接合面、铆接、粘接螺钉或铅封螺钉。

4.5.3非密封外壳

非密封外壳的结构应能使保护液正常运行时产生的气体或蒸汽通过呼吸装置逸出,呼吸装置中应有合适的干燥剂。制造商应规定干燥剂的维护要求。

4.5.4呼吸装置或泄压装置排出口

对于非密封设备的呼吸装置或密封设备的泄压装置,其排出口应向下设置,并且至少应具有GB/T规定的IP66防护等级。

4.5.5预期打开的外壳  

设计可打开的外壳采用的密封方式,应在设备修理、重新充液和重新密封时,不会对外壳造成损坏。此类型外壳应按照第7章d)标识。

4.5.6确定保护液体最大/最小参数

应规定下列参数:

a)保护液体最高和最低液位;

b)工作时设备对于水平面的最大倾斜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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