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制作
6.3玻璃组装
6.3.1玻璃支承块、定位块安装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支承块长度不应小于50mm,厚度根据槽底间隙设计尺寸确定,宜为(5~7)mm;定位块长度不应小于25mm;
2支承块安装不得阻塞泄水孔及排水通道。
6.3.2玻璃安装的内、外片配置、镀膜面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组装前应将玻璃槽口内的杂物清理干净。
6.3.3玻璃采用密封胶条密封时,密封胶条宜使用连续条,接口不应设置在转角处,装配后的胶条应整齐均匀,无凸起。
6.3.4玻璃采用密封胶密封时,注胶厚度不应小于3mm,粘接面应无灰尘、无油污、干燥,注胶应密实、不间断、表面光滑整洁。
6.3.5玻璃压条应扣紧、平整不得翘曲,必要时可配装加工。
6.3.1玻璃支承块、定位块安装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支承块长度不应小于50mm,厚度根据槽底间隙设计尺寸确定,宜为(5~7)mm;定位块长度不应小于25mm;
2支承块安装不得阻塞泄水孔及排水通道。
6.3.2玻璃安装的内、外片配置、镀膜面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组装前应将玻璃槽口内的杂物清理干净。
6.3.3玻璃采用密封胶条密封时,密封胶条宜使用连续条,接口不应设置在转角处,装配后的胶条应整齐均匀,无凸起。
6.3.4玻璃采用密封胶密封时,注胶厚度不应小于3mm,粘接面应无灰尘、无油污、干燥,注胶应密实、不间断、表面光滑整洁。
6.3.5玻璃压条应扣紧、平整不得翘曲,必要时可配装加工。
6.4铝合金门窗组装
6.4.1铝合金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4.1的规定。
表6.4.1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mm)
6.4.2铝合金构件间连接应牢固,紧固件不应直接固定在隔热材料上。当承重(承载)五金件与门窗连接采用机制螺钉时,啮合宽度应大于所用螺钉的两个螺距。不宜用自攻螺钉或铝抽芯铆钉固定。
6.4.3构件间的接缝应做密封处理。
6.4.4开启五金件位置安装应准确,牢固可靠,装配后应动作灵活。多锁点五金件的各锁闭点动作应协调一致。在锁闭状态下五金件锁点和锁座中心位置偏差不应大于3mm。
6.4.5铝合金门窗框、扇搭接宽度应均匀,密封条、毛条压合均匀;扇装配后启闭灵活,无卡滞、噪声,启闭力应小于50N(无启闭装置)。
6.4.6平开窗开启限位装置安装应正确,开启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4.7窗纱位置安装应正确,不应阻碍门窗的正常开启。